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[2006]28号)中的相关规定,坪山新区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在环评过程中,需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。
现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第一次环评信息公告。在环评报告完成影响预测评价至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,还将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坪山新区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
建设单位: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局
项目概况:坪山新区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选址于坪山区沙湖片区,黄竹坑路以东,振碧路以南,南邻坪盐通道和南坪快速路。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坪山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水平,改善医疗卫生环境,缓解医疗供需矛盾,解决居民“看病难”的突出问题。医院定位为“三级甲等”综合医院,可提供2000张床位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急诊部、门诊部、住院部、医技科室、科研用房、行政管理用房、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、人防工程等。总投资约35亿元。
二.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
环评机构接受委托→研究相关法律法规、标准等文件→初步现场踏勘、走访相关政府部门→筛选评价因子、环境敏感点→公众参与公告→详细现场踏勘→环境现状监测→环境影响评价(水、大气、噪声、生态、景观、社会等环境影响评价)→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。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
(1)根据建设项目性质、工程特性、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预测、评价,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可行性。
(2)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进行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运营期大气环境、水环境、声环境等影响评价、环境治理措施为重点,提出合理、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,充分保证公众利益,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。
(3)提出预防、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征求项目周围单位、专家、公众等对本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1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;
2、公众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;
3、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;
4、其它建议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
公示时间自2018年5月8日至5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
环评机构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。
六、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局
项目组联系人:钟工
办公电话:84622076
地址:深圳市坪山区团结路1号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联系人:唐工
办公电话:83265011-1520
电子邮箱:1015013634@qq.com
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附楼5楼
建设单位: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局
__2018__年_5月_8_日